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10-28 责任编辑:人大办 发布者:人大办 阅读 : 20391

2月20日,建瓯市召开了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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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建瓯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审议确定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通过了人事事项,传达学习《于伟国同志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2020年,建瓯市人大常委会计划听取市政府关于财政预决算、计划、审计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城区总体规划执行、生态林保护、扶贫攻坚、禁毒工作、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检察工作等13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土壤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条例、南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以及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开展我市为民办实事相关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城区饮用水安全补短板项目建设情况、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三个视察。开展我市国民经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完成情况、我市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发展情况、我市金融国有企业运营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三个专题工作调研。开展市政府工作部门(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述职评议,以及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开展“做大做强旅游产业”专题询问。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落实《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重大事项报告的暂行规定》的有关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将黄益清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突出重点,创新突破我市旅游发展瓶颈的议案》,孙万标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发挥“生态银行”作用,推进建瓯经济发展的议案》确定为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并要求继续补充完善。两个议案将于之后的议案、建议交办会上,一并交给政府办理。

会议通过了两项人事事项,许可对建瓯市人大代表范惠钦采取强制措施和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表决通过了郑寓龙同志为建瓯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的事项。

会议传达学习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于伟国同志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建瓯市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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