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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 | 《南平市建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11月21日,《南平市建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南平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中民介绍《条例》有关情况,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蔡学锋对《条例》进行解读,建瓯市人民政府市长吴伟、建瓯市住建局局长林奕轩、建瓯市文体旅局局长魏志广、建瓯市城管执法局局长范贤明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
《条例》解决了建瓯历史文化保护执法中的哪些堵点难点问题?城管执法部门将如何依照《条例》进一步加强古城保护的执法工作?
建瓯市城管执法局局长范贤明:
《条例》作为一部针对性强的地方性专门法,其出台带来的好处是系统性和根本性的。一是实现“精准执法”。此前城管在处理涉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等违规行为时,常只套用普适性市容管理条例,法律依据不直接、说服力不足。《条例》的出台对破坏历史格局、擅自设置广告、涂改保护标志等行为的界定和查处有了明确、具体的条文支撑,大幅提升执法权威性和精准度。二是促进“协同共治”。《条例》厘清了住建、文旅、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职责。在执法时,能清楚地知道何时需要会同住建部门鉴定建筑性质,何时需要文旅部门提供专业意见,从“单打独斗”转向“体系作战”,形成保护合力。三是实现“前置预防”。条例中关于广告招牌、店铺经营、建设活动的规范性要求,为日常巡查和管理提供清晰指引,可以据此主动介入,规范商户和居民的行为,推动工作重心从被动处罚转向主动预防和精准化管理,最大限度降低风貌破坏风险。
下一步主要从三方面推动条例落地实施:一是抓实队伍培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条例》,吃透立法精神与核心要义,精准掌握具体条款执行要求及管控标准,强化法条应用能力,确保后续执法不跑偏、无偏差。二是做好联动配合。加强与司法、宣传、住建、文旅、融媒体等部门协作,通过多样形式普及《条例》,扩大知晓范围,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全面掌握历史文化名城相关图则信息与基础数据,协同推进景点保护、周边环境整治及活化利用,形成“齐抓共管”的保护格局。三是强化日常巡查。将保护对象纳入日常重点巡查范围,提高巡查频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畅通举报热线,群防群治,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形成“专业巡查+群众监督”联动机制,及时处理有关工作。
记者提问:
住建部门在《条例》贯彻执行中,将如何平衡城乡建设发展与古城保护的关系?
建瓯市住建局局长林奕轩:
住建部门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通过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城市更新两大路径,探索高质量、特色化的平衡发展之路。
在完善保护传承体系方面,住建部门已构建“应保尽保”的规划框架,《建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3片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编制(修编)工作正在有序推进,16个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和已公布的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已经全部编制完成。通过强化规划衔接,将《条例》划定的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保护规划“红线”管理,同时与《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协同,强化规划的管控和指导作用,推动保护区域与新发展区在功能、风貌、交通上的有机融合。制度层面,已印发实施建瓯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施方案、城市更新项目遗产保护长效机制等文件,建立建设项目“凡拆必核、凡改必核、凡移必核”核查机制,形成全流程保障体系。
在实施路径上,秉持“把一座千年古城还给建瓯人民”理念,将古城保护提升与城市更新、完整社区、居民参与深度融合,推行“微改造、微更新”的渐进式有机更新模式。以铁井栏-紫芝街历史街区为例,我们通过“绣花”“织补”方式对历史建筑开展保护性修缮,同步实施街巷风貌整治、管线改造和消防安全升级,完善公共服务配套。重点推进闲置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实现业态植入与传承保护的有效衔接,既保留原有街巷肌理和传统风貌的“面子”,又通过改善交通、提升安全韧性筑牢“里子”,在满足现代生活需求的同时留住原住民与生活烟火气。
通过平衡保护与发展,不仅显著改善街区居住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指数,更激发群众参与保护的积极性,实现“活化利用、以用促保”的良性循环,让老建筑焕发新生命。下一步,住建部门将持续深化保护机制创新,推动古城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打造宜居宜业的历史文化传承典范。
记者提问:
文体旅部门将如何通过《条例》的贯彻实施,推进建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文旅产业的融合发展?
建瓯市文体旅局局长魏志广:
建瓯是一座有着1800多年建置史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文化遗存丰富。文体旅部门将坚持“严保活用”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凝聚各方力量,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建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加强保护,筑牢根基。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丰富的文化遗存是建瓯文旅发展的根基和优势,《条例》的公布为我们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提供了遵循,我们将严格落实保护职责,持续推进文物保护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检法协同共建机制,文化遗产保护离任交接机制等制度落实,并加强《条例》的宣传,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选树一批文化遗产保护典型,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和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中来,积极构建多元一体的文化遗产保护格局。同时,持续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发掘整理和研究,推进文化遗产扩量升级。
二是活态利用,彰显特色。合理利用文化遗产,选取符合条件的文物和历史建筑,开设博物馆、陈列馆、非遗传习所和特色民宿,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文旅消费场景。推动非遗项目进街区、“建”文化进景区,培育“建”式特色文旅业态。运用AR、MR等数字技术,结合建瓯传统美食、非遗项目和理学文化,开发一批如“建州元镜MR数字剧游”“建州胜筵”这样的文旅消费新产品和沉浸式体验项目。持续做精做优建州古城美食之旅、北苑贡茶朝圣之旅、朱子研学之旅等6条特色旅游线路,推进茶、竹、酒、农文旅多点开发,全力构建以建州古城为核心的一核、六线、多点、全域的文旅发展格局,打造大武夷文化旅游圈新的增长极。
三是扩大声量,提升流量。聚焦流量矩阵,在营销上破局,优化建瓯文旅微信视频号、抖音号,鼓励文旅企业和景区开设独立网站、公众号或APP,构建建瓯文旅全媒体立体营销推广矩阵,突出借势借力,与抖音、头条、小红书、携程等线上平台,全国自驾车、摄影、婚恋等协会合作,借助大V、达人,紧跟热点、参与话题,提升传播力和曝光度,持续办好在福州看见建州、建州杯微短剧大赛等特色活动,扩大建瓯文旅品牌声量,全力打响千年建州古城美食文旅品牌,吸引更多游客到建瓯逛古城、拍美景、赏非遗、尝美食。
记者提问:
近年来建瓯市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成效?建瓯市将如何通过《条例》的实施促进建瓯古城的整体保护?
建瓯市人民政府市长吴伟:
正如大家所熟悉,建瓯有着1800多年的建县史,是古建州州治所在地,这里的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曾3次到建瓯调研,称赞“建瓯是块宝地,历史悠久、资源丰富、人杰地灵”。1999年,建瓯成功获评省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到南平考察时强调“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建瓯古城保护与活化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建瓯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统领,系统化推进保护活化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立足建瓯至今仍然完整保留的千年古城格局,委托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瓯古城总体提升城市设计》,坚持原汁原味、突出地域特色,确定“两个门户、三条街区、六个文化节点”的保护修缮思路,搭建起保护活化工作的“四梁八柱”。二是注重项目引领。探索古城保护“体检+更新”模式,谋划12个古城保护提升项目,铁井栏-紫芝街历史文化街区修缮开街,朱府朱庙朱学“三朱”建筑群开户开馆,一期6个项目全面完成,并且新增序五里、石马街2条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建瓯古城一年一变样。三是发动群众参与。落实“人民城市”的理念,将古城保护活化与民生改善相统一,项目征迁都用于公益事业,没有商业开发地产,得到了群众的大力支持,项目启动当年完成征迁近30万平方米。同时,将非遗体验、美食等元素融合到古城业态中,常态化举办文化惠民活动,提升了“烟火气”,推动古城新生。
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建瓯先后被列为省理学名城城市更新建设样板、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试点县,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写入了省政府的工作报告,有力激发了54万建瓯人民的文化自信、申报热情。但在工作中我们发现,管理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获得批准施行,为建瓯古城保护传承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接下来,建瓯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让条例成为古城保护的“硬约束”。条例明确划定了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保护红线,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序五里、石马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等文物建筑实行“原真性保护”,并加强日常的巡查管理。同时,建立资源数据库,把建瓯700余处文物历史建筑、76项非遗都录入系统,今后保护谁、怎么保,条例说了算、数据说了算。二是用条例激活文化传承的“源动力”。“传承和利用”理念贯穿条例始终,我们计划在铁井栏-紫芝街、序五里、石马街等区域设置更多非遗传习所,通过建盏、传拓、点茶这些技艺实现“见人见物见生活”。同时,串联文庙、建安书院、白鹤山等节点,打造文旅线路,推动文化活化利用,让文化遗产变成群众摸得着、体验得到的乐趣。三是以条例搭建全民参与的“连心桥”。古城一年一变化,人居环境实现了大幅提升,城市三分靠建、七分靠管,建设的好,后期管护也必须跟上。我们将加快推动条例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并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讲解普及,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让群众自发参与到条例的实施监督工作上来,政府、群众共同努力,保护好建瓯古城,实现保护活化成果大家共享。
在此,也诚挚邀请大家到建瓯走一走、看一看,感受独特的历史韵味、人文风情。
▌本文来源:南平市政府新闻办
编辑/朱淑梅
责编/钟 娟
总编/周述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