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任免
建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尔华辞去建瓯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8日建瓯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4-12-29
发布者:代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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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建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建瓯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因工作需要,接受刘尔华辞去建瓯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建瓯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建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