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0-10-28 责任编辑:人大办 发布者:人大办 阅读 : 37801

(2018年11月30日建瓯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

建瓯市人民政府:

建瓯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陈志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8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的议案》。会议认为,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已通过我市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由于政策、经济等因素的影响,收支预算结构又发生了变化。因此,对2018年财政预算进行第二次调整是必要的,本次调整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定批准《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8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的议案》。预算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87898万元调整为351617.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80898万元调整为325433.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由161700万元调整为1657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由161700万元调整为16573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44612万元调整为9781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38705万元为调整为954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71万元调整为78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171万元调整为7875万元。

建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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